注意丨这些人不能从事煤矿井下作业

2021-4-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煤矿安全规程》(版)第五编“职业病危害防治”第六章“职业健康监护”中第—条对不得从事煤矿相关作业的禁忌症规定如下:

第六百六十六条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一)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二)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四)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五)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本条是对不得从事接尘作业职业禁忌症的规定。

职业禁忌症是各国医疗机构通过长期的医疗观察、实践,所得出的与职业性疾病发病相关的疾病,它不仅可以加快原病情进程、恶化,也可诱发职业性疾病的发生、发展,以至达到互相作用、合并感染,所以患职业禁忌症者是职业性疾病的易感人群。职业禁忌症通常与年龄、性别、营养、健康状况、个体差异、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家庭遗传等因素有关。

对职业禁忌症的筛选方式有两种:

(1)对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员工,发现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予上岗。

(2)对在岗期间经定期检查或其他医疗诊断检出的后发生职业禁忌症者,必须调离至与职业禁忌症无关的生产岗位作业。

由于粉尘的理化性质、荷电性的作用,接尘工人职业禁忌症主要以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疾病为主。

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主要指中度以上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萎缩性鼻炎、鼻腔肿瘤等。

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廓病或胸膜病主要指肺硬化、肺气肿、严重胸膜肥厚与粘连或由其他病因引起的肺功能中度损伤等。

心血管疾病主要指: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肺原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病等。

第六百六十七条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一)本规程第六百六十六条所列病症之一的。

(二)风湿病(反复活动)。

(三)严重的皮肤病。

(四)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本条是对不得从事井下作业的行业禁忌症的规定。

井下是一个特殊的不良作业环境。它与地面工厂比较,气温高、湿度大(相对湿度可达80%以上)、气压高,在通风气流中还混杂有各种粉尘颗粒、有害气体,如: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等,这些物质在气流内的浓度虽然经单一检测,都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特殊情况下除外),但多种有害物质混在一起,对身体仍有危害,并且井下作业采掘空间狭窄,作业时长期处于不良体位(如:弯腰、下蹲、前屈、仰首、爬行等),体力劳动强度过大,照明度低,要求井下生产作业人员不但身体素质好,反应也要机敏灵活。

本条所规定的病种病症,虽然不属于职业禁忌症,但它却是井下煤矿生产的行业禁忌症。有此类疾病的人员在井下作业,也会加重自身疾病的发展,不仅损坏身体健康,企业也因此增加很多医疗费用。

对这些疾病的筛选靠就业前健康检查很容易发现,但在岗员工因不属于职业健康体检范畴,这就需要靠日常门诊医疗检查。

第六百六十八条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癫痫病、精神分裂症

癫痫病——一时性大脑功能紊乱引起的振发性全身或躯体局部肌肉抽搐的综合症。

精神分裂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大脑功能失调而导致的行为、知觉、思维、情感及智能等方面异常的疾病。

本条是对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的规定。

癫痫病临床特点为发作性精神丧失及全身抽搞或不伴神志丧失的躯体局部抽搐。成年后的这种疾病多是由脑部疾病(大脑发育不全、脑炎、脑膜炎、脑寄生虫病、脑血管瘤及颅脑外伤等)及全身疾病(尿毒症、血糖过低及各种原因引起的脑部缺氧)引起的继发症状。

井下是一个特殊、艰苦的作业环境,要求作业人员应保持高度安全意识和敏捷行动能力,而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在发病时,不仅自己无自主、无自觉的意识能力,还可能因思维狂乱引起自身安全事故或诱发矿井不可预测的大型事故。一般说来,在生产人群中,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在发病时是易发现的,但在安定时间内是少有症状的,这就要求医疗机构要严密把好关,一旦发现,应立即报告人事部门予以调离。

第六百六十九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指工人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

本条是对不得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规定。

高空作业分为一般高空作业和特殊高空作业两种。特殊高空作业还因作业时工作条件、外界气象环境不同可分为: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空作业;

(2)在高温(WBGT指数≥25℃)或低温5℃)环境下进行高空作业,称为异常温度高空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空作业,称为雪天高空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空作业,称为雨天高空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的高空作业,称为夜间高空作业;

(6)接近或接触带电条件下进行的高空作业,称为带电高空作业;

(7)在无站立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空作业,统称为悬空高空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在煤矿中高空作业主要分布在立井井筒、露天煤矿、地面建筑、通讯架线等作业,这些作业环境多是在室外露天情况下,所以特殊高空作业所占比重很大。由于高空作业的特殊性和较地面作业相对难度大的原因,国家对高空作业按特殊工种管理,并规定了工种禁忌症。对没有经过高空作业培训的人员,有的会因生理恐惧不敢在高空环境站立、瞭望,而对患有心血管疾病的病人更会因精神因素,激发血压增高、血肌供血不足加剧原有病症,甚至恶化,同时也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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